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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每個孩子,都是獨立自主的個體」
請和我一起守護、捍衛孩子的兒童人權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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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每個孩子,都是獨立自主的個體」
請和我一起守護、捍衛孩子的兒童人權!
  
不久前,媽媽界很盛傳兩篇文章,一篇是韓國瑜想要挖沙,一旁媽媽見狀馬上把小朋友的玩具耙子給他,但卻從來沒有問過小孩子願不願意。
 
對比之下,蔡英文總統有另一種做法,有位媽媽希望蔡英文可以簽名在小朋友的衣服上,蔡英文的做法是,蹲下來問小朋友說,我可以嗎?
 
如果,我們有把小孩當成獨立的人權,就像和一般人相處一樣,在做這些事之前,你就會經過詢問。我覺得這就是台灣普遍在兒童人權上,仍然不足、沒有意識到的部分!
 
兒童權利公約,是最具普世性的國際公約,台灣自 2014 年 11 月 20 日立法施行《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法》,決心國際兒權保障規範為標竿,全方位構築守護兒童身心健康發展的環境。
 
既然國際上《兒童權利公約》以及台灣的《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法》都已存在,我們希望,能從推動落實開始努力。
 
長期陪伴著孩子,我的感受是,雖然台灣已施行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法多年,對於兒童人權的認知與重視,也有逐步前進,但卻仍有很大的改善與推動空間。
 
以下舉幾個面相加以說明:
 
💡兒童有發表意見的權利!
 
「嬰孩仔有耳無嘴」是作為父母的我們這一代常聽到的一句話,隨著時代的進步,我們理解到,勇於表達意見,遠比乖乖聽話,是社會中、工作上很需要擁有的能力。
 
曾經,帶著孩子到餐廳吃飯,服務生很自然地對著我問:「他們需要兒童椅嗎?」、「要準備兒童餐具嗎?」,我也沒做多想地回答。
 
但我的孩子們問我:「為什麼大人不太喜歡跟小孩講話?他們為什麼不問我這些我的事,而是要問你?」
 
透過五歲孩子的疑問,我才清楚的意識到,大多數的時候,其實我們仍未認知到兒童有發表意見的權利,還需要大力的推動。
 
💡兒童有身體自主權!
 
即便是個孩子,仍是個獨立的個體,必須擁有身體自主權。
 
這些年的進步,對於性平教育、對於性侵害,已有長足的進步,我們不再是從檢討受害人「你幹嘛裙子穿這麼短?」、「女生不要一個人在外頭遊蕩」的角度,進步到「推動『積極同意』取代『消極抵抗』」,這即是對身體自主權的進步。
 
但對於兒童的身體自主權的認識,又有多少呢?
 
或許你曾經走在路上對於迎面而來的帥哥、美女感到怦然心動,但鮮少看到有人擦身而過就伸出手摸摸他的臉頰說「你好帥!」、「妳好美唷!」。
 
但你絕對不陌生的一幕,是身旁不認識的大人,伸出手來摸著孩子的頭、摸著孩子的臉說「好可愛!」
 
試問這兩個的差別是什麼?一個對象是大人、一個對象是小孩;但他們都是獨立的個體,都應該擁有身體自主權!
 
💡提倡兒童遊戲權!
 
你知道台北市許多公園內,不得騎乘腳踏車入內嗎?曾有媽媽帶著稚齡的孩子在公園滑滑步車被制止後,我才留意到這個規範。
 
你知道台北市公園內不能踢球嗎?曾有媽媽帶著學齡前的孩子在公園踢足球被開了勸導單,我才理解到這被視為危險行為。
 
越來越多的研究顯示,遊戲對兒童來說有多重要!孩子透過遊戲,發展出最初的主動學習、促進肢體的協調、發展認知、語言及社交技巧。
 
遊戲是孩童處理和反應環境訊息的機制,看孩童的遊戲,可以知道他們和環境互動時的成就感,也可滿足孩童內在情感表達的需要及控制環境的成就感。
 
兒童權利公約中也說明了,兒童有休閒,從事適合其年齡的遊戲和娛樂活動,以及自由參加文化生活與藝術的權利。我們應該要尊重和提升兒童權利參與文化與藝術生活的權利,並應鼓勵對文化、藝術、娛樂、休閒活動適當與平等機會予以規範。
 
簡單的說,就是一般人所稱的「兒童的遊戲權」。
 
然而,台灣的遊具普遍的低矮,缺少了挑戰的難度,失去了自主學習的動力,過去幾年,台灣在民團與父母的奔走努力下,終於在雙北逐漸發展出特色公園,然而我們更認為,這樣讓孩子好好玩、認真玩的環境,應該遍地開花,甚至年齡層也能向上擴展。
 
放眼國外,不只考慮到幼齡孩子的需求,也照顧到青少年而發展出各式各樣的冒險遊戲場,讓青少年不再只是端坐在教室,專心於課業,更希望能透過冒險遊戲場,讓他們保有想像力,培養自主與社交的能力。
 
冒險遊戲場,就像是小型的民主模型,在這邊不停的構思、不斷的溝通協調、不止的創造。我們支持爭取兒童遊戲權!
 
簡單舉以上一些例子,來說明兒童人權的現狀。
 
未來,希望能透過積極倡議、推動落實與監督執行等面向,來盡力促使兒童人權的重視與邁進!
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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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我們一起勇敢,照亮孩子的未來」 立法委員 王婉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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